安徽建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徽*建*公司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区示范项目(*期人才公寓)派河印象·杏语林溪项目安医大人才公寓空气能热水器专业分包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名称:安徽*建*公司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区示范项目(*期人才公寓)派河印象·杏语林溪项目安医大人才公寓空气能热水器专业分包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安徽建工*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中标候选人:********* | |
第*中标候选人:*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 异议申诉: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日内向安徽建工*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机关提出,联系电话:****-********。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