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徐州段补充工程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徐州段航道里程约***公里,航道工程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吨级。本次补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刘山船闸下游航道护岸工程、徐州段石质河床补充疏浚工程、徐州贾汪区耿集段护岸生态修复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标段,工程内容为刘山船闸下游航道护岸工程(桩号****+***~****+***,右岸)、徐州段石质河床补充疏浚工程(桩号****+***~****+***)、徐州贾汪区耿集段护岸生态修复工程(桩号****+***~****+***,右岸)等工程施工(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保修,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 标段工期:6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的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航道工程或船闸土建或码头水工主体)施工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的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航道工程或船闸土建或码头水工主体)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b.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其近1个月均正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分机号)
电子邮箱:**********@**.***
工作**:**********(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年9月2日**:**,预约截止时间:****年9月9日**:**。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9:**,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具体递交原件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8.6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本项目使用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人和发包人为**************************。
8.9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号
电 话:****-********、***-********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
8.**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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