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南分公司****年新乡通信管道*期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D-******),招标人为****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项目由****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委托****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河南分公司****年新乡通信管道*期工程采购项目(**);
1.1.2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D-******
1.1.3招标内容:采购封丘、辉县、平原新区、凤泉区、卫辉、新乡市区、市区小店、长垣、京广高铁共***处通信管道合计约***.**孔公里。(明细见公告附件)
1.1.4项目规模:本次采购金额为********.**元(不含税),税率为9%、**%。
1.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通信管道买卖合同。
1.1.7采购满足期:从****年**月1日至****年6月1日。
1.1.8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 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拟中标9家供应商。每个标段供应商1家,份额***%。
标段 | 区域 | 具体的名称 | 未含税预算金额(元) | 拟中标供应商 |
标段* | 封丘县 | 发展路等**段 | *******.** | 1 |
标段* | 辉县市 | 共城支路等**段 | *******.** | 1 |
标段* | 京广高铁 | 京广高铁等***段 | *******.** | 1 |
标段* | 凤泉区 | 站前街等6段 | ******.** | 1 |
标段* | 卫辉市 | 行政路等8段 | ******.** | 1 |
标段* | 新乡市区 | 人民东路等8段 | ******.** | 1 |
标段* | 市区小店 | 小店镇中路等2段 | ******.** | 1 |
标段* | 平原新区 | 海河路等4段 | ******.** | 1 |
标段* | 长垣县 | 留晖大道等**段 | *******.** | 1 |
合计 | ********.** | 9 |
1.3中标原则:可兼投兼中。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章投标*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封丘县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2:辉县市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3:京广高铁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4:凤泉区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5:卫辉市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6:新乡市区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7:市区小店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8:平原新区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标包9:长垣县 | 非省会地市通信管道购置 | 笔 | 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管道建设证明材料(能够说明规划、批复或与政府合作的区域或道路)或能够证明管道所有权的相关材料。
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6)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4年9月3日9时**分至***4年9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
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的供应商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0元)整,售后不退。
3.3 本项目采取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9月**日**时**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号阳光大厦9楼多功能厅。现场公开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时间进行,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3.4 出现下列情形之*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4.2 未按照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号阳光大厦9楼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仕琦***********、李青松***********
招标师团队:沈远梅、李晓军、徐茂盛、王芳芳
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及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招 标 人:****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中)***号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电子邮箱:****@**.***********.***(本邮箱仅接受异议或投诉,不接受投标业务咨询等)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采购与招标网(****://***.*****.**)、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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